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经常会遇到纳税人主动补缴税款的情况,那么,主动补缴税款还要不要承担一些责任呢?
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除纳税人在申报期内(含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下同)主动补缴少申报的税款外,其他主动补缴税款的行为要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如果纳税人是在申报期过后自己发现(含自查发现)少缴了税款,并且主动申报补缴,那么,税务机关要按照纳税人占用税款的天数每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二)如果纳税人是在稽查局实施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后又主动补缴的税款,那么,只能视为主动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除加收滞纳金外,还要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如:现行税收征管法规定,对偷税要视情节轻重处以所偷税款
扫一扫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
最新学历报考资讯、职业资格证书报名资讯,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copyright©无锡市贝尔教育培训中心
无锡网站制作公司